日前,省科技厅对包括我校在内的有关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进行公告,我校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获通过。此次行政许可是省科技厅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我校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确定的。评审内容包括原一期实验动物设施使用五年有效期到期的延续评审及新扩增的二期SPF级实验动物设施的使用许可证的申请。
在前期书面审查的基础上,8月17日,由广东省科技厅带队,实验动物许可证评审专家组一行对我校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会在实验动物中心会议室举行,我校副校长陈燕忠及科技处负责人、实验动物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评审会。
会上专家组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验收评分标准》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学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口试、笔试、实验操作技能考核、申报材料核实、现场考察等环节,对综合评价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员、设施与管理 、动物与物品的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等逐一评分,并由专家组长汇总后给出现场评审结论,最终我校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现场评审以高分成绩顺利通过。
陈燕忠代表学校对省科技厅领导以及各位专家莅临我校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认为此次现场评审获专家组高分评价是专家组对我校过去五年来在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法规等方面工作的充分肯定。陈燕忠同时表示,学校将继续全力支持实验动物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积极采纳专家组的建议,严格按照《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我校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
此次评审获通过,我校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范围普通级实验环境由原来的350m2增加到900m2,屏障环境由原来的480m2增加到2050 m2,可以开展大小鼠、豚鼠、兔、犬、猴、小型猪等多种类动物实验,将能较好地解决学校科研迅速发展对动物实验设施面积的需求。另外,中心还通过二期建设配备了400 m2实验动物环境质量检测、动物病理检测、动物行为学试验和动物生化检测等功能实验室及相关仪器设备,为保障中心动物房设施质量和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水平提供平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