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助推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广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的工作统筹、资金统筹和考核统筹。深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改变了条块分割模式,优化了资源配置,进一步扩大和落实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了教育管理的协同性、整体性和科学性,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教育的协调发展,较大地提升了区域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截至2015年底,全省教育强县(市、区)110个,覆盖率为92.4%,教育强镇(乡、街道)1495个,覆盖率为94.2%。珠三角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35个,覆盖率为71.4%;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6个,覆盖率为66.67%。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全面推进,全省高校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截至2015年,全省高校有“两院”院士、973首席科学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308名,11所高校共计4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初步构建起满足区域需求、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趋势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2015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100.97%,“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省10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74%。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全日制在校生380.19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生174.79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5.66%,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得到巩固提高,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连续6年居全国第一。全省普通高校143所,全日制在校生194.58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3.02%。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35万所,占全省学校总数42.8%,在校生620.9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28.5%,规模居全国第一。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全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88.5%。全省教育发展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新突破。有效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形成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安排6个重点领域的28类改革措施和95项重点改革任务。率先启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首批遴选确定中山大学等7所重点建设高校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等7所高校18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全面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省市共建推进南方科技大学等3所高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启动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编制印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推动中高职院校一体化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链条不断完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果,平行志愿改革效果明显,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加快推进,7所高校实行“631”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成效显著。教育国际化迈出新步伐,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4年设立并招生,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15年获教育部批准筹设。全省高校留学生规模居全国前列,港澳台侨学生数居全国首位。依法治校有序推进,全省公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全面启动,全省85所地方公办高校章程已核准并公布实施。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5年,全省共有国家级创新平台55个、省部级重点创新平台183个。“十二五”期间,全省高校共新增29个国家级创新平台、122个省部级重点创新平台,获国家科学技术奖27项,获授权专利21110项。人力资本积累步伐加快,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应届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国前列,“十二五”期间,为社会输送了近600万名合格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初显成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为9700人。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20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4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比例为16.18%。
教育公平推进力度持续加大。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有所缓解。2012年起统一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担比例和拨款方式,并在2012-2015年逐年提高补助标准。2013年起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全省义务教育学生全部纳入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范围。继续为全省义务教育提供免费教材。助学制度更加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助学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全省非户籍义务教育学生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52%。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等升学政策。实施重点高校面向扶贫开发重点县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和录取人数逐年增长。2013年起全面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教师月平均工资比2010年增长80%。2013年起实施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政策。2014年在全国率先解决内地民族班教职工特殊岗位津贴问题。
教育发展的基础能力不断增强。教育经费总量显著增加,绩效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全省教育投入达12098亿元,其中省本级财政投入1676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时期的5922亿元和729亿元增长104%和130%。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育装备总值284.22亿元,比2010年增长22.34%;高校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27.11亿元,比2010年增长68.04%。2015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总数达130.71万人,比2010年增加19.84万人,生师比、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进一步提升,高校高层次人才增长较快。高校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相关指标全国领先。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学生信息入库率为100 %,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为100%,多媒体教学平台进班级覆盖率为83%,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率为57%。新型教育智库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表1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指 标 |
2010年 |
2015年
目标值 |
2015年 完成值 |
学前教育 |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
277.23 |
290 |
402.33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82.57 |
90 |
100.97 |
九年义务 教育 |
在校生(万人) |
1348.65 |
1170 |
1224.38 |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
99.95 |
100 |
99.98 |
小学五年保留率(%) |
98.24 |
100 |
98.37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3%(来自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 |
93.74 |
高中阶段 教育 |
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
439.12 |
440 |
380.19 |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
230.18 |
220 |
174.79 |
毛入学率(%) |
86.2 |
90 |
95.66 |
高等教育 |
在学总规模(万人) |
196.31 |
286 |
260.96 |
在校研究生(万人) |
7.25 |
12 |
8.94 |
普通本专科生(万人) |
142.66 |
196 |
185.64 |
成人本专科生(万人) |
46.4 |
58 |
66.38 |
毛入学率(%) |
28 |
36(“十二五”期间调整为32) |
33.02 |
注:1.2015年目标值来自《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3. 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比2010年出现下降,主要原因是适龄人口数量持续减少,同期的入学率、巩固率均得到持续增长并稳定在高位。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广东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教育改革发展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实现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必须以教育为先导,以人才为支撑。“十三五”时期,广东面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经济发展动力急需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发展方式,急需通过教育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具有创新精神与能力的专门人才作支撑。现有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创新人才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与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我省教育领域领军人才不足,高校院士、973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数量与一些教育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较为明显。高校创新发展整体能力仍然偏弱,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及一流学科数量不足,普通高校的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层次类型结构还需进一步调整优化。
随着适龄人口规模结构的改变、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同时面临提升质量、调整规模、优化结构的发展重任。根据预测,未来5年学前教育、小学及初中适龄人口将保持增长,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先下降,然后逐步恢复增长,高等教育适龄人口继续下降,但由于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在校生数还将稳步提高。城镇基础教育优质学位不足与农村基础教育学位过剩现象并存,城镇基础教育生师比过高、大班额问题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要实现1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将会非常突出。
“十三五”期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要求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普遍提高,对于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我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发展水平与现代化要求差距比较明显。教师队伍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教师资源在区域、城乡、校际、学科之间配置不均衡,教师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三五”是我省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的关键时期,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决定了教育必须走出一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质化、多样化、信息化和国际化“五化一体”的教育现代化之路。
第二章 总体战略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总抓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全面发展的能力,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思路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调整教育结构,加快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激发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巨大活力,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动力与支撑。
坚持协调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统筹推进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发展,推动珠三角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以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结构优化作为提高质量的主攻方向,提升教育结构的适应性、开放性、灵活性。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渗透,推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构建相互开放、衔接融通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坚持绿色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立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研究和遵循适应时代发展的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善育人生态,建设绿色校园,建立完善人才绿色评价制度,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促进每个学生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坚持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
坚持开放发展,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面向世界,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做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拓展教育资源,培育形成教育发展新的比较优势,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粤港澳台教育合作交流,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加快推进区域协同联动发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丰富教育开放内涵。
坚持共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切实改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残障儿童、学习困难学生受教育状况,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维护和保障不同人群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8年,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公平保障、教育发展质量、教育贡献程度、教育治理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到202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和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高,基本形成在国内有广泛认同度、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南方教育高地。
二、具体目标
——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幼儿保教体系,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6%以上。坚持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20%以上。
——教育供给更加优质多元。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建成覆盖城乡、开放便捷,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素质教育导向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逐步完善,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教育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系统设计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体系,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推进省市共建普通本科高校,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快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省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增强,成为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
——教育体制机制更具活力。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升,办学体制灵活开放,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优质发展的机制不断健全。形成适应发展、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教育发展基础能力显著提升。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结构逐步优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校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学术骨干队伍和青年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持续协调发展。新型教育智库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有力。
——教育现代化水平居全国前列。现代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普惠性充分体现,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公平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质化、多样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居全国前列,到2018年,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5%;到2020年,实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先进市全覆盖。
表2: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三五”主要目标
指 标 |
2018年 |
2020年 |
学前教育 |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
420 |
430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100以上 |
100以上 |
九年义务教育 |
在校生(万人) |
1280 |
1300 |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
99.99 |
99.99 |
小学五年保留率(%) |
98.50 |
98.50 |
高中阶段教育 |
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
330
155 |
330
155 |
毛入学率(%) |
95以上 |
95以上 |
高等教育 |
在学规模小计(万人) |
264.38 |
262.08 |
在校研究生(万人) |
10 |
10.7 |
普通本专科生(万人)
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
188
78 |
190
73 |
成人本专科生(万人) |
63 |
61 |
毛入学率(%) |
40 |
50左右 |
继续教育 |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
|
1080 |
人力资源开发 |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万人) |
1150 |
1200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14 95 |
14以上 95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12
18 |
12以上
20以上 |
注:2020年目标值主要来自《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适龄人口变化预测,部分指标在原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
第三章 发展任务
第一节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遵循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学术评价体系。抓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确保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按规定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心理教师配备比例。
扎实推进学校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校管理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学生品德培养协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育人责任。统筹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促进大学和中小学德育活动一体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诚信廉洁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科技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支持体系。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着力实施网络德育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构建多样化网络德育共同体,加快实现学校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
深化教育教学与课程改革。统筹推进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符合学生认知成长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满时代精神和广东特色的教育课程体系。省统筹制定中小学课程改革方案,优化义务教育课程结构和内容,破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难题。实行“学生减负”工作责任制,开展“学生减负”专项督查和经常性检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启动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鼓励培养创新能力的综合性教学模式。创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实现形式。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健全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加强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强化实践育人。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构建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实践育人体系。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加强劳动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加强综合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大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育人作用,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加强对大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
切实加强体育和美育工作。以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和意志品质,提高学生健康认知水平,增强学生体质。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把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引领学校体育改革的突破口。继续实施学校体育行动计划项目,打造学校体育与健康的特色精品课程,促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卫生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加快形成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实施学校体育评价制度,构建高效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营造学校体育发展良好环境。加强现代文明养成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整合各方资源充实美育教学力量,推动学校艺术特色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
第二节 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
构建高品质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和布局幼儿园,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规范化幼儿园覆盖面。加快推动农村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实现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行政村级幼儿园全覆盖。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和试行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对办园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和奖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幼儿园内涵发展。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消除无证办园现象,推进依法办园。完善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探索建立婴幼儿早期教育社会服务体系。
专栏1 实施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工程
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逐年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和规范化幼儿园覆盖面,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规范化幼儿园比例提高到80%以上。每个乡镇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公办幼儿园登记管理。加快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推广先进的学前教育办学经验,加快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指导体系。 |
实现更高水平的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均衡,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发展责任制,基本均衡县比例达100%,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效扩大城镇教育资源,解决“大班额”问题,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和课程改革,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通过集团化办学、试行学区制管理、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关注学生发展,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在公办学位不足的地方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权利。
专栏2 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
贯彻落实《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指引(试行)》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鼓励建成标准化的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建成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科学规范、师资队伍优良、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学生发展全面、文化特色鲜明、开放办学程度高、信息化水平高、后勤保障安全到位的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促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公办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覆盖率达85%以上,粤东西北地区公办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覆盖率达65%。 |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规模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分类指导普通高中全面创优,深入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优质普通高中再提升计划。探索差异化培养模式,拓宽学生自主发展渠道,形成多样化办学格局。建立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导向评价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培养,推动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协同开展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试验。全面推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制度,分配比例不低于50%,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内涵优质高效发展,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稳定规模。继续实施省属及珠三角中职学校面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招生”。
专栏3 实施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计划
深入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程。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再提升计划,引导市一级普通高中提升办学水平,使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分别达到80%、60%以上。建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开展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试验,拓宽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自主发展渠道。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计划,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学校,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质量评价体系。 |
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积极落实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及后续行动。采用多种形式,将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适时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标准和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加快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认真实施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和课程标准,探索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模式、教学策略和方法改革,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专栏4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发展计划
落实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落实好广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及后续行动,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到达95%。 |
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高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民族地区教育“创强”成果,努力推进民族自治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民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升学优惠政策。继续办好内地民族班。优化内地民族班教育服务管理,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广东省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工作小组的指导监督作用,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深度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基层组织及各类群体进一步广为接纳内地民族班学生,形成各族学生更为广泛的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继续落实好广东教育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工作规划,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协调和资源统筹力度,推进组团式人才支援和精准校际结对帮扶工作。
第三节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实现形式,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推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促进职业院校专业与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科学建立现代职业教育系列标准,建立职业院校标准体系、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课程标准体系、现代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适应现代产业结构发展需求,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先发展理工科专业,逐步提高理工科专业比例,面向“中国制造2025”、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重点打造一批适应区域产业发展、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应用技术的传承应用研发,提高职业院校技术服务能力。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开展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及专业评估,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打造一流职业院校、一流专业,创建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提升院校管理水平,基本建立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大力引进国际优质资源,探索国际化专业认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职业教育输出优质资源。
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制定并实施《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完善校企合作制度,落实企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职责,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体系建设同步发展。推动职业院校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共同体,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产对接,形成学校为主、政府推动、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创新校企合作办学体制与产教融合机制。推动职业院校参与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先进装备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将实训基地建在合作企业,企业将技术研发与应用、员工继续教育和培训基地建在职业院校。支持各地统筹行业产业和教育资源,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创建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鼓励高等职业院校、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实体性职业教育集团,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和决策机制。建立完善职业教育集团激励机制,开展职业教育集团绩效评价,促进职业教育集团成为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广东模式”。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布局,根据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布局。加强省市两级政府统筹,把职业院校布局与服务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建立城乡结合、以城带乡的城乡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机制。积极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统筹整合县域职业教育资源,提高有条件的县域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创新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以省级职业教育基地(清远基地)和珠三角地区职业教育基地为核心,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骨干,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成集约化、高水平的职业教育网络。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高等职业教育规模适度增长,加快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现代职业教育新格局。促进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开放衔接,推动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及本科高校资源整合,实施中高职、应用本科一体化办学。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推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开放大学各层次联合培养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栏5 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
深化职业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职业教育统筹机制。以省级职业教育基地和珠三角职业教育基地为核心,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骨干,建成集约化、高水平的职业教育网络。制定完善职业院校建设标准、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具有广东特色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行引校进厂、引厂入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规划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教学、技能考核、师资及企业职工培训、技能竞赛、教产研发服务“五位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创建10个左右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区),创建一批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集团。创建18所一流高职院校和300个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推动珠三角地区职业教育高端发展,粤东西北“争先创优”,到2018年,基本建立统筹高效、科学完善的职业教育运行保障和投入增长机制,基本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广东模式”,成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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